根据省文明办《关于做好第六届江西省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和第十五届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赣文明办〔2018〕11号)要求,赣州市文明办严格标准、严格程序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。经自愿申报、资格审查、考核推荐、征求意见等程序,拟定中国共产党赣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(赣州市监察委员会)等239个单位为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候选单位。江西新华发行集团宁都县分公司位列其中。
国家税务总局宁都县税务局、宁都县供水公司、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省有限公司宁都县分公司、宁都县审计局、宁都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、宁都县气象局